500万网红刘雯拱火式道歉背后:争议、情绪与流量

  从刘雯视频呈现的内容来看,商家标价确实高于门店标价,这使得围观者产生误解,由此产生虚假加价以及平台两头收配送费的怀疑。但据了解,商家某些特定的程度标高商品的价值后再打折是惯用的营销手段,同时补贴消费者距离过远产生的跑腿等费用。视频中刘雯未展现实付价格,5笔订单仅有14块五毛三超出了平台规定的15%溢价。

  顾客实付23.5元商家只收到0.6元、顾客实际支付的是54块4,商家实收9块4毛2。在刘雯发布的多个视频中,与外卖平台相关的问题订单,直指平台抽佣过高、压榨商家等问题。

  刘雯在视频中贴出的外卖消费账单显示,一份红烧肉菌子超值套餐,原价36.9元,配送费0.6元、超值优惠券包22.9元,商家代金券优惠-36.9元,最后支付23.5元。博主贴出的另一张订单小票信息上,套餐消费合计36.9元,商家优惠36.3元,顾客实付0.6元。

  野马财经和相关商家联系,前者表示0.6元是因为顾客使用单独购买的套餐兑换券后下单所补差价,且视频中的外卖小票并非商家收入账单。

  据店主透露,这份红烧肉菌子超值套餐正常售价36.9元,顾客以22.9元的折扣价购买了套餐商品券,随后下单,商品券直接抵扣了商品套餐,但还有配送费0.6元,所以,顾客支付22.9元(商品券的金额),0.6元(配送费)=23.5元,消费金额并无问题。

  外卖小票,一般会钉在外卖单子上送出去,但这种核销商品券的,相当于顾客已经提前支付过了,所以在小票上没有体现。店主称:小票不能代表门店收入,如果每单实收6毛钱,门店必然不会做的。

  而另一份原价58元,实收价格9块4毛2的猪脚饭订单。商家则告诉野马财经:这是配送距离达15公里的夜间极端订单,骑手配送费太高,且夜间商品折扣力度大,现在门店已调整配送距离。

  综上可知,这一夜间极端订单商家收入不高,是因为商家对夜间顾客的活动补贴、以及长距离配送费高等问题造成的,和平台本身的关系并不大。

  大家跨年狂欢之际,我收到了一份判决书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案子就这么判了。在刘雯1月5日发布的视频中,她诉说着自己跨年夜下自己败诉的凄惨状况。

  她陆续发布的视频中还提到,我是何时了解这一个消息的呢。12月30号,当时我手机上突然收到了一个来自12368的短信,刘雯视频中表示,才知道这一条消息。

  刘雯手机收到了判决信息,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法院有能够联系到她的正确号码,按照司法流程,开庭前法院会给该手机发送开庭信息。

  刘雯随后披露,她在收到法院信息后,当成了诈骗信息并未理会,所以才有了后面的缺席审判。身为法学硕士的刘雯,居然会把开庭信息当成诈骗信息,有点匪夷所思。

  根据刘雯公布的信息,2024年10月25日,法院在官网发布了对刘雯公告送达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法院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找到刘雯或收到刘雯的回应,所以才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

  而法院联系不上刘雯,也并非没有原因。2023年12月,刘雯曾经自曝已经装修了8套房子。明天晚上要睡哪套房子,恐怕今天都定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刘雯虽然是知名人士,法官想找到她恐怕也确实有难度。

  古灯晖律师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公告送达,开庭时间也已经在公告中明确。

  在刘雯的六条道歉视频里,其声称在没收到传票的情况下被法院缺席审判,一审败诉,被判罚款50万、道歉30天。并用突出字幕进行了强调。不明真相的粉丝迅速涌入法院官方账号,发布了1万多条质疑评论。

  但从法院的一审判决看,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是5万,刘雯所说的50万,是原告方的请求,但法院并未全部支持。

  刘雯称,自己已经选择了上诉。现在,全部的事实尚未完全明了,但我们大家可以拭目以待二审结果。

  不过,就刘雯已经发布的6条道歉视频,大概率是通不过法官认可的,反而可能因为阴阳某团再度引发侵权官司。

  古灯晖律师表示,如果言论误导公众,对他人或机构的名誉造成损害,可能构成名誉侵权;如果言论误导公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言论误导公众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古灯晖律师还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三百零七条则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此看来,刘雯不按照法院要求执行道歉,可能还会涉嫌新的侵犯权利的行为,任旧存在法律风险。

  刘雯和某团的官司及其引发的争议其实不止是一个超级网红和企业的纠纷,其引发的舆论风波有着多重维度的深层意味,令人警醒。

  首先,短视频的严谨程度不如文字,但更容易激发大众的情绪,能瞬间让一个谣言广为人知。但造谣一张嘴,澄清跑断腿,对于这种流传甚广的谣言,企业的澄清往往苍白而无力。如果再遇到刘雯式的拱火式道歉,不仅不能平息舆论,反而持续成为热点。而类似的现象,可能会形成寒蝉效应,使得企业对于超级网红带来的视频谣言,是选择澄清和维权,还是默默承受都成为两难。而舆论影响力,有如第四种权利,是粉丝赋予他们喜爱的博主的,这恰恰对网红、博主、大V等意见领袖提出了更高的从业要求和道德规范,需要慎重、谨慎的使用和尊重这种粉丝给予的权利,不可滥用,否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